绵职院发【2009】56号
第一条 为加快和推进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,规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资金(以下简称项目资金)的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,结合学院财务、纪检、审计管理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