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洁典故——白居易拒礼

作者: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吴月梅 时间:2013-04-19 点击数:

唐德宗贞元年间,大诗人白居易高中进士,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。上任伊始,就碰上城西赵、李二位财主因争夺一块地皮,到县衙打官司。为能打赢官司,双方都想给白居易实施“潜规则”。赵乡绅买了一条大鲤鱼,在鱼腹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。而李财主则挑了个大西瓜,掏出瓜瓤,也塞满银子送了来。收到两份“大礼”后,白居易吩咐衙役张榜公示,次日公开审案。

第二天,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白居易升堂后问道:“你们哪个先讲?”赵乡绅抢着说:“大人,我的理(鲤)长,我先讲。”李财主也不甘示弱地说:“我的理(瓜)大,我先讲。”白居易微微一笑说:“本官自有分断,用不着你们提醒。来人,把他们送的东西拿来。”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,当众砸在地上,白花花的银子滚了一地,门外看热闹的老百姓顿时一片哗然。白居易厉声喝道:“你们胆子不小,敢公然贿赂我,按大唐律法各打四十大板!至于这些银子,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吧!”二位财主没料到,送礼还要挨打,顿时瘫倒在地。众百姓纷纷拍手叫好。

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、巡察办、审计处  廉政信箱:mzyjwb@mypt.edu.cn 办公室电话:0816-2571927